今天特別去了台北新光三越A9 2F的「PAUL 麵包店」,
雖然我曾吃過(因為同事的朋友拿到新竹去,而我們也分到了一些麵包),
但是現在自己到店裡才知道,原來可以外帶小麵包其實不是最好吃的,
難得到了店裡面,我點了PAUL最有名的草莓千層派,
而且我竟然還不小心買了一顆要600元的雙起司法藍帶麵包,
其實是結帳時才知道,除了這個之外我也在店裡面用餐,
雖然在中午的時候吃生菜和煎餅不是很滿足,
但是我總是認為任何事都應該要嚐試才對,
很多東西大家認為是對的、好吃的、美麗的東西,
如果不是自己真正接觸過的,其實誰也沒有辦法任意的去評斷什麼,
對我而言我喜歡寫BLOG最重要的原因,
是將自己嘗試過的、接觸過的、吃過的、經歷過的、感動過的都記錄下來,
因為我相信人的記憶有限,總有一天我會忘了這些,
但是幸好還有BLOG,下面跟大家分享一下今天吃到的餐點和PAUL餐廳的照片唷!!
上面這瓶水就要90元,雖然是無限暢飲,不過還是沒有人會喝90元的水啦,而且頂多喝一瓶就很了不起了。
這是今日湯,雖然是這種名字,不過卻很好喝,而且上面那塊是有著濃郁起士的麵包,和蘑菇湯真的很搭。
上面是我點的巴黎蘑菇蛋法式煎餅,我覺得很好吃,將不熟的蛋黃刺破之後,將煎餅沾蛋黃汁液一起吃真的很讚。
上面是尼斯沙拉,真是超級沒有負擔的一道菜,不過對於愛吃肉的我而言,吃完這餐真是沒有滿足感。(卻花了不少錢錢~)
上面這兩張就是有名的「草莓千層派」,果然是好吃,而且連草莓都很讚...
上面這兩個是小麵包,我打算星期一帶到公司去分同事吃,因為也只有這種是比較可以放的。
而上面這個麵包,就是那個一個要600元的雙起司法藍帶,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這也被PAUL稱為「皇帝麵包」 而且不是隨時都有賣的,是限量的吶~我真LUCKY,而為了要寫BLOG雖然我吃完了晚餐超飽的,還是為了大家再吃了兩片唷!! 總覺得二片才夠~嘻嘻~吃了之後我覺得真的很好吃,而且起士好讚...但是600元真的很貴,不過任何東西都要嘗試看看,而且相信喜歡起士乳酪的人一定會喜歡,而且麵包本身愈咬愈香。而下面這是鬆餅,不過我回家之後吃了覺得不好吃耶,不確定是不是因為沒有烤過,不過感覺上就是不覺得有什麼特別的,所以這讓我有點小小的失望。
傍晚從台北回到家中,雖然得到小感冒的我,胃口還是出奇的好,
所以出去買晚餐時還借了DVD,然後我借了一部之前好想看的電影「美味關係」,
突然發現劇中的劇情讓我很有感覺,
因為主角在30歲之前覺得人生很迷網,總是靠著下廚來舒解自己的心情,
主角很崇拜一位對美國有影響力的美食作家,因此在老公的建議之下,
她決定花365天將美食作家出版的食譜完成,
並且將自己作菜的心得和生活點滴記錄在BLOG中,
而這也改變了這位主角的生活。其實這也讓我想到自己,
想到我將自己的想法全都PO在BLOG上,和不認識的陌生人分享,
從原本的只是好玩想寫寫,但是我認為這是會上癮的,
尤其是看著BLOG的瀏覽人數上升,好像得到了某種程度的滿足跟肯定,
美味關係裡面主角的老公說:「BLOG就是不用別人幫你出版,
只要按上ENTER就可以將自己想分享的SHARE出來,所以任何人都可以是作家」,
雖然我並不是想當作家,但是我卻真的很ENJOY在分享的感覺。